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编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本院于2024年3月21日发布关于编制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经社会中介机构报名及我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四川瀛络律师事务所等30家社会中介机构为拟入册机构,现将初审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入册名单
四川瀛络律师事务所
四川信和信(广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爱众律师事务所
四川丘山律师事务所
四川圣梓律师事务所
四川发现(广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亚美律师事务所
四川欣锐律师事务所
四川顿开律师事务所
四川鑫泰律师事务所
四川智群律师事务所
四川维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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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4日。
三、申请异议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
具体要求:1.申请异议需提交异议申请书,明确异议内容,并附佐证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鲜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签名并按捺手印),异议材料需密封装袋,同时附固定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2.现场提交异议材料人员需提交本机构授权委托书,并不得转授权他人;3.异议材料需在公示期内,工作日的工作时间现场提交至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199号,联系电话:0826-2722070),逾期或未按上述规范要求提交的异议材料,我院不予受理。
四、复核异议
我院将对公示期内提出的符合要求的异议进行复核,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核实情况予以回复。
监督电话:0826-2333817。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