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8日
在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胡旭东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守正创新、开拓进取,纵深推进“六个实质化”[1],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共办结各类案件210895件,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结19544件,同比分别上升37.98%、102.84%。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定政治站位,护航高质量发展大局,筑牢发展法治根基
守护社会安全稳定。切实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推进平安广安建设,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521件。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审结涉邪教、涉稳定等犯罪案件104件。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审结黑恶犯罪案件19件,判决追缴黑恶财产1.5亿余元,祝玉彪、江强等黑恶势力受到依法从严惩处,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案件211件,徐川云、谭超、王帮用等恶性刑事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处死刑。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477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刑罚949人。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校园贷、套路贷等新型网络犯罪案件204件,挽回人民群众财产损失3000余万元。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审结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王万锟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358件,李位荣等人“小官大贪”受到依法从严惩处。
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服务大局实质化,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26508件,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中小企业保护等与法院工作密切相关的营商环境核心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岳池县罗渡电站诉岳池县罗渡镇人民政府行政协议案,入选“四川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出台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司法措施34条,与重庆法院开展多层次司法协作2863件次,妥善办理涉渝企业案件867件。设立川渝高竹新区人民法庭,“小法庭”服务“大战略”。服务全市重大项目、产业建设,审结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16546件,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问诊”等活动329次。妥善办理金福实业、鼎恒公司等破产案件195件,相关工作入选全省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行动经验做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96件,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妥善处理52家企业因疫情冲击履约困难引发的纠纷,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审结行政案件3987件,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前锋区法院行政审判庭被省法院荣记二等功。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依法支持合法合理行政行为,及时纠正、调整不当行政行为。裁定准予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13件,依法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审结涉林业、环保、卫生等部门行政公益诉讼6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42.56%提高到96.94%,“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现象显著改善。加强府院良性互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5次,发送司法白皮书627份、司法建议756件,开展行政诉讼业务培训158次。
打赢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结涉金融案件30022件,“汇丰”系列非法吸存、集资诈骗案入选全省法院服务大局首批八大典型案例;妥善化解房地产纠纷13895起,推动30余个楼盘迟延办证、迟延交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防范化解风险先进集体。助力决胜脱贫攻坚,审结侵害农村群众利益犯罪案件89件,妥善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等案件691件;选派74名干警担任援彝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628名干警结对帮扶1112户贫困户顺利稳定脱贫。护航美丽广安建设,审结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41件,判令被告人放流鱼苗35.73万尾,复植树苗2875株,陆成良等11人非法猎捕鸟类36万余只被判处有期徒刑;与嘉陵江流域11家法院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关系,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五年来,我们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服务高品质生活需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主动服务社会治理。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3+1”诉源治理[2]经验在中央政法委《长安》发表。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设立巡回审判点257个,打造“社区法官工作室”23个,与政府共建无讼村(社区)示范点12个,相关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宣传推介。创新开展“双联双促”[3]工作,与全市124个乡镇(街道)和1609个村(社区)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开展“法庭联镇”活动295次、“法官联村”活动496次,工作经验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审判》发表。在全市中学和高校建设“模拟法庭”现场点10个、联络点135个,开展模拟庭审等法治宣传活动73次。拍摄《法庭视线》法治电视节目260期,15期被中央电视台、省电视台采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和“判后答疑”,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法治宣传稿件18000余条。
持续优化诉讼服务。纵深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建成智能化诉讼服务中心7个,前锋区法院、岳池县法院、武胜县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先进单位。建成线上诉讼服务体系,通过网上诉讼中心、移动微法院等网上立案21533件、跨域立案488件;疫情防控期间,为群众提供线上诉讼服务16000余次,线上调解、远程开庭案件1125件,工作成效被《人民法院报》专版报道。建成线下“解纷超市”7个,设立家事调解、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等调解室24个,对69455件调解协议确认有效。建成人民法院调解平台,42个调解组织、58名调解员入驻,覆盖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等23个领域,化解纠纷14734起。
切实兑现胜诉权益。纵深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全力以赴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建成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网络查控系统和信息化执行办公办案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12.67万人次,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1.46亿元,网上拍卖成交金额12.98亿元,执行工作模式发生深刻变革。接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建立全市源头治理执行难机制,完成“示范推动解决生效判决执行难问题”试点任务。在全省率先启动执行管理集成改革,创新推行“三统三分七集中”执行管理集成模式[4],平均执结天数缩短至29.99天。强化失信惩戒,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286例,对863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向公安机关移送侦查拒执犯罪41人,判处拒执罪9人。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6586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64.29亿元。
全力保障民生福祉。妥善办理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12338件,织密“妇幼、食药、钱包、出行、头顶、教育、工作”等“七大安全保护网”。设立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连续十一年开展“司法大拜年”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行到位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赔偿款等3951.67万元,追回农民工工资3129.92万元。依法加大诉讼费缓减免和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3024.79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759.85万元。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八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5],扎实开展“人民阅卷·广安行动”和“感受公平正义”专项活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守正创新,构建高效能审判体系,激发改革内生动力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全面完成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先后遴选产生296名员额法官,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司法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严格落实员额法官、合议庭办案要求,99.23%的案件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裁决,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0264件。制定落实《审判人员和审判辅助人员权力和责任清单》《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17个,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审判委员会运行规程,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分管督察工作院领导,列席审判委员会现场监督。加强审判监督,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纳入“四类案件”[6]进行实质化监管4510件。
完善综合配套机制。建立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按期晋升、择优选升机制,完成法官等级晋升选升214人次。成立法官考评委员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保障法官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按照司法人员类别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打破“干多干少一个样”。建立审判条线指导制度,建设民商事参考性案例库,进行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78627次,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全面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精简内设机构18个。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新建成人民法庭阵地5个,助力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华蓥市法院高兴人民法庭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先锋集体。
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等现象。纵深推进庭审实质化,做实做深“四个在法庭”[7],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1502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深化“繁简分流、简案速审”,2021年民事简案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20天,改革经验在全省法院作经验交流。探索构建家事纠纷“2+2+1”联动处理工作法[8]和“五层递进”化解工作法[9],改革成效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充分肯定,广安区法院协兴家事法庭被表扬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加强审判管理,平均审理天数、人均结案数、案件改发率、服判息诉率等核心质效指标稳步提升。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建成执行指挥中心7个、科技法庭102套、远程提讯系统8套,全面应用智慧审执等31个系统,实现审判执行工作全流程信息化。全面应用综合办公、财务装备管理、高清视频会议、智慧安保防控等系统,司法政务更加规范高效。实施档案数字化工程,完成1993年建院以来,69.62万卷3424.59万页旧存诉讼档案和25.42万卷1196.82万页新生诉讼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推行档案异地查阅,当事人、律师通过立案窗口电子查询档案1.12万件。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严实基调,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永葆忠诚干净担当
筑牢绝对忠诚品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立政治督导员制度和政治轮训制度,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省委实施细则及市委若干措施,及时主动向市委、上级法院党组、市委政法委报告工作215次。制定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党组议事清单》,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网宣铁军建设,弘扬法治正能量。
锤炼全面过硬本领。加强岗位练兵,开展庭审评比、书记员技能竞赛等47次,连续三届共4件庭审荣获“全省法院十佳庭审”,2份裁判文书荣获“全省法院十佳裁判文书”。深入实施“青蓝工程”,为91名青年干警配备导师,选派326名年轻干部到上级法院、省级部门、基层单位等挂职锻炼。加强院校合作,与西南政法大学、小平干部学院等院校联合举办培训12次。推进“六专四室”[10]建设和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司法警务保障。狠抓学术调研,135篇学术调研文章在全国、全省获奖,37篇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年度案例》采用,《广安审判》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期刊”。
涵养清正廉洁操守。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完成整治任务132个,新建和修订制度89项,队伍风貌焕然一新。深刻汲取张伟、胡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认真开展执行领域“再查再纠”活动。严格落实“五坚持五严禁”[11]、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2]等铁规禁令,严格落实“三非”工作机制[13],对基层法院开展全覆盖司法巡查,开展审务督察22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培塑广德尚法文化。打造“小平正道·天平初心”党建品牌,邻水县法院党建子品牌“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荣获全省法院优秀党建品牌。纵深推进文化建设实质化,提档升级法院“文化四室”[14],设立“浅草书屋”7个。举行荣誉授予仪式、光荣退休仪式等156次,增强干警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设立文化兴趣小组21个,开展“丹青绘心”“健体强魄”等文体活动213次,干警自主拍摄的《家安广安》等6部法治微电影荣获全国法院“十佳提名奖”“百优微电影奖”等奖项,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抖音号入选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帐号,1部作品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网宣作品。
五年来,我们始终主动接受监督,推进高标准改进工作,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服务保障大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情况,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38次;办理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观摩庭审、见证执行、评选“十佳庭审”等176人次;向代表、委员发送工作快讯5349条,寄送《广安审判》等文件资料16376份;走访代表、委员780人次。主动接受监察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公正审理抗诉案件57件,检察建议案件102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上网裁判文书195122份,直播各类庭审案件24199件,全面推进阳光司法。
五年来,全市法院130个集体、225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等一批先进典型。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服务保障大局还需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创新举措还不够多,诉源治理工作还有明显差距。二是司法服务人民群众还需进一步加强,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上还有差距,诉讼服务举措还需持续深化。三是案件审判执行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案件总量和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增多,对干警素质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四是法院基层基础设施还需进一步完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行政审判中心、人民法庭等建设工作尚需大力推进。对此,我们将立足法院实际,积极争取支持,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全市法院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眼“川渝作示范、全国争一流”发展定位,按照“整顿规范、标准管理、精细运行、追求卓越”发展路径,常态化运行“六个实质化”,打造适应新发展格局的先进法院,为加快建成川渝合作示范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为此,我们将从五大方面展开全市法院工作。
一是聚焦实施“四大战略”,护航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在服务大局上有力有为。常态化推进服务大局实质化,护航广安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同城融圈”,持续深化渝广司法协作,推进执行同城化;深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在建成川渝合作示范区事业中走在前当先锋。服务保障“优镇兴乡”,助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服务打造省级百强中心镇。服务保障“品质主导”,深化嘉陵江流域司法协作,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依法支持和保障节能环保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服务保障“产业支撑”,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出清制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聚焦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审判体系能力现代化,在审判执行上高质高效。常态化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致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支持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和重大案件通报机制,加快推进广安行政审判的“两中心一基地”[15]建设,持续深化集中管辖广安经验。常态化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大格局,深化执行管理集成改革,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常态化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强化诉讼与非诉讼实质性对接,健全专业化调解机制和诉前调解自动履行激励机制,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解纷水平;进一步推进跨域立案,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三是聚焦多元司法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在司法为民上善作善成。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破坏社会治安、电信诈骗、涉疫违法等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推动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提升民事权利司法保护水平。及时回应人民关切,开辟绿色通道,对涉民生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加强司法救助规范化建设,推动将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纳入社会保障和保险体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平台整合建设力度;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更好服务代表委员履职。
四是聚焦司法责任落实,构建公正高效的司法机制,在深化改革上出新出彩。优化内设机构职能,结合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和地方法院人财物统管改革,建立职能明确、运行高效的内设机构体系。常态化推进庭审实质化,深化刑事诉讼机制改革,构建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新格局。深化民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构建分层递进、繁简结合、供需适配的多层次民事诉讼程序体系。健全制约监督体系,全面推行审判权力责任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加强“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构建多层次、立体化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加强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初任法官养成机制和法官助理分层培养机制,加强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管理。
五是聚焦全面过硬要求,夯实法院高质量发展根基,在队伍建设上更精更强。正心正身正行铸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植忠诚铸魂、担当塑型、实干建功理念。聚神聚力聚势提能,持续打造“小平正道·天平初心”党建品牌,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审判业务专家梯次培养工程,打造高层次专家型人才队伍。常态化推进文化建设实质化,推动法院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优选优育优用筑基,深入实施“青蓝工程”,建立精准选人、联动识人、灵活用人机制,构建全市法院队伍管理一体化格局。严抓严管严治树廉,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定期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2022年工作重点
2022年,全市法院将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省法院决策部署,常思大局,常怀远虑,常态运行“六个实质化”工作体系,以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的领导在全市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严格落实政治督导员、政治轮训等制度,用好“正道讲堂”“入院第一课”等载体,筑牢干警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二是深化渝广司法协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暴力、毒品、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犯罪。深层推进渝广法院司法协作,服务保障全域全程全力融入重庆都市圈。建强用好川渝高竹新区人民法庭,推动打造川渝高竹新区法务中心。健全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三是深化人民法庭建设,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推动人民法庭实质化、规范化、精细化运行。持续深入开展“双联双促”“模拟法庭”“社区法官工作室”等工作,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提高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持续加大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力度,为群众提供高质量诉讼服务。
四是深化司法机制改革,提升办案“三个效果”。稳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执行管理集成改革,建立完善执行考核监督机制,促进执行质效稳步提升。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进一步细化办案责任、实化监管责任、优化层级责任。发挥案例在人民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以规则之治引领良好社会风尚。按要求完成基层法院财物统管改革,促进司法保障体系更科学更充分更及时。
五是深化司法能力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全面深化智慧党建,接续打造特色党建品牌,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开展岗位练兵、教育培训,提升干警本领硬实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强力正风肃纪,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人民阅卷·广安行动”。实施职业荣誉建设计划、文化作品繁荣计划和文化场所设施升级计划,打造“1+1+N”市级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6],持续提升文化软实力。
各位代表,奋进新时代,砥砺新征程,唯奋斗以续新篇,唯行坚可至功成,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鼓舞不倦,实干争先,为加快建成川渝合作示范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用语解释
1.“六个实质化”:服务大局实质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诉源治理实质化,庭审实质化,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文化建设实质化。
2.“3+1”诉源治理:健全属地源头化解的“第一道防线”,规范调解组织专业化解的“第二道防线”,统筹化解机制功能作用的“第三道防线”,严守司法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3.“双联双促”:法庭联镇促发展,法官联村促和谐;通过巡回审判、诉前调解、法治宣传、司法建议等方式服务地方发展、服务基层治理、服务人民群众。
4.“三统三分七集中”执行管理集成模式:基层法院执行机构受本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双重领导,按照中级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原则,推行“分段、分权、分流”执行办案模式,实行集中立案、集中查控、集中调案、集中询价、集中网拍、执行异议案件集中审查、执转破案件集中办理。
5.“我为群众办实事”八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立案服务便捷化,诉讼辅导全流程,线上诉服不打烊,纠纷化解一站式,绿色通道优先办,拒执行为大打击,法治宣传基层行,司法关怀暖民心。
6.“四类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7.“四个在法庭”: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
8.“2+2+1”联动处理工作法:第一个“2”即“二分类”,将家事纠纷划分为“感情危机类”和“感情死亡类”;第二个“2”即“二阶段”,将家事纠纷化解分为“调解”和“诉讼”两个阶段进行;“1”即“一张网”,着力为家事纠纷当事人提供包括社会救助、人身保护、心理干预和情绪疏导在内的一张网式的公共服务。
9.“五层递进”化解工作法:对家事纠纷实行诉源治理、多元化解、调解前置、司法调解、诉讼裁判的五层分步推进化解的工作方法。
10.“六专四室”:专用囚车、专用囚车库、专用羁押通道、专用电梯、专用桌椅、专用卫生间;羁押室、监控室、警用装备室、枪弹室。
11.“五坚持五严禁”:坚持信念坚定、政治忠诚;严禁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派”、当“两面人”,搞团团伙伙、人身依附。坚持公平公正、依法用权;严禁执法司法不公,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枉法裁判,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法律监督不力。坚持服务人民、担当作为;严禁作风不实,敷衍塞责、脱离群众、态度生硬、慵懒懈怠。坚持清正廉洁、干净做事;严禁为政不廉,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充当司法掮客,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兼职兼薪。坚持令行禁止、纪律严明;严禁政令不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变通执行,违反铁规禁令,违背公序良俗。
12.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3.“三非”工作机制:省法院出台的《关于定期报告非因正常办案需要、非正常时间地点会见案件关系人和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况的规定(试行)》。
14.“文化四室”:图书室、文体活动室、荣誉室、院史展览室。
15.“两中心一基地”: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行政案例研究中心、依法行政教育基地。
16.“1+1+N”市级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场所、中国(广安)法官林暨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广安)基地和N个法治教育共建点组成的全市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通过打造法治园林、法治展厅、法治长廊、模拟法庭等,面向全民提供观摩式、体验式、沉浸式的综合法治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