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维护正常诉讼秩序,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5月12日起就本院诉讼服务、案件审理、执行和申诉信访等相关事项作出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本院诉讼服务大厅、执行立案中心暂停线下服务。在此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受理立案申请、信息查询、卷宗查阅等诉讼服务,当事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
1.在线立案。请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四川平台(微信小程序端)、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在线方式办理材料提交、申请立案、在线庭审(听证)等相关诉讼事务。
2.线下邮寄。如在线提交材料确有困难或需递交纸质材料的,可直接邮寄至本院立案庭(邮寄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城南紫金街199号)。
3.联系法官、案件咨询、查询案件进展。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拨打0826—2722007立案咨询热线。
4.在线调解。民商事纠纷可以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小程序端/PC端)进行线上诉前调解。当事人可以随时随地掌握调解进度,调解成功可以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可以在线申请网上立案。
二、本院线下开庭、听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暂行推迟,恢复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出行的,也可主动申请延期审理。倡导当事人、诉讼参与人采用线上方式参与听证、庭审、调解等诉讼活动。
三、本院将全面加大执行案件网络查控办案力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用前述线上方式向本院反映,也可拨打本院执行线索举报电话反映(0826—2121110)。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将受到一定影响,敬请谅解。
四、本院信访接待大厅暂停线下服务。有申诉信访需求的人民群众可将信访材料邮寄至本院立案庭或通过网上信访的方式在线提交信访材料。本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需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本院诉讼服务大厅、执行立案中心、信访接待大厅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告。
六、人民群众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求的,均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我们将全力做好接听解答工作。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