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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30 14:22:17 打印 字号: | |


院党组研究决定,拟对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用内控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AZY2021-001(本项目编号以此为准)。

项目名称: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4万元(9.8万元/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最高限价:29.4万元

采购需求: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近三年内1个类似案例合同(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82-202183国家规定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广安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319室,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0826-2722082

4.报名时需递交资料

1)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鲜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加盖鲜章和法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须提供)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询价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名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85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会见室一

、公告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公告网站: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gazy.chinacourt.gov.cn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址: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199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826-2722082

监督电话:0826-2333817      

 


 

 
来源:行装处
责任编辑:行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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